根据《G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》(G发〔2015〕44号)、《G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意见的通知》(G办发〔2016〕8号)的有关要求,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《药物溶出仪机械验证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请将修改意见于2016年4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**G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办公室。
联系人:牛剑钊
电子邮件:fzy@nifdc.org.cn
附件
药物溶出仪机械验证指导原则
(征求意见稿)
一、概述
为进一步推进仿制药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开展,根据《G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》(G发〔2015〕44号)要求,制定本指导原则。
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中,为保证体外溶出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重现性,所使用的溶出仪应能够通过本指导原则的各项机械验证技术指标,还应按《中G药典》的要求采用溶出度标准片(如水杨酸片)对仪器进行性能验证试验,均需符合规定。
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体外溶出试验中,《中G药典》2015年版通则0931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**法(篮法)和第二法(桨法)所用溶出仪的机械验证。
二、机械验证的测量工具
溶出仪的机械验证,应将待测部件置于正常溶出试验位置,由相关技术人员使用适宜的测量工具测量各项机械参数。
可采用单一测量工具(如倾角仪、同轴度测量工具、摆度表、深度表、转速计和温度计等),也可采用模块化集成测量工具。不论哪种测量工具,均应在检定合格周期内使用,并能够进行量值溯源。
三、机械验证的周期
溶出仪在安装、移动或维修后都应对其进行机械验证。除另有规定外,通常每六个月对溶出仪进行一次机械验证。如果在试验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,应立即对溶出仪进行机械验证。若溶出仪不常使用,可适当延长验证周期,一般不超过12个月。
四、机械验证前的检查
溶出仪的仪器装置除应符合现版《中G药典》2015年版通则0931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**法(篮法)和第二法(桨法)的要求,还应目视检查以下部件:
(一)溶出杯。杯体光滑,无凹陷或凸起,无划痕、裂痕、残渣等缺陷。
(二)转篮。篮体无锈蚀,无网眼堵塞或网线伸出,无网眼或篮体变形等现象。
(三)篮(桨)轴。篮(桨)轴上无锈蚀现象,桨面涂层(Teflon或其他涂层)光滑、无脱落。
五、机械验证的流程
使用适宜的测量设备,按以下步骤对溶出仪进行机械验证。
(一)溶出仪的水平度
在溶出杯的水平面板上从两个垂直方向上测量,倾斜度均不得超过0.5°。
(二)篮(桨)轴垂直度
紧贴篮(桨)轴测量垂直度,再沿篮(桨)轴旋转90°测量,每根篮(桨)轴两次测量数值均不得超过0.5°。
(三)溶出杯的垂直度
沿溶出杯内壁(避免触及溶出杯底部圆弧部分)测量垂直度,再沿内壁旋转90°测量,每个溶出杯两次测量数值均不得超过1.0°。
(四)溶出杯与篮(桨)轴的同轴度
篮法:一个测量点位于篮上方距篮上缘2mm,另一个测量点位于篮上方距篮上缘60mm。
桨法:一个测量点位于桨叶上方距桨叶上缘2mm,另一个测量点位于桨叶上方距桨叶上缘80mm。
在上述两个测量点,每个溶出杯轴心与篮(桨)轴轴心的偏差均不得超过1.0mm。
通过了垂直度与同轴度验证的篮轴、桨和溶出杯均应编号,在溶出杯上缘与固定装置相连的位置上做好标记。在进行溶出度试验时,应将各篮轴、桨和溶出杯放在原已通过验证的位置上,保持各溶出杯与固定装置的相对位置不变。为满足同轴度要求,在调整了溶出杯的位置后应重新验证其垂直度。
(五)篮(桨)轴的摆动
在篮(桨叶)上方20mm处测量。篮(桨)轴以每分钟50转旋转时,连续测量15秒钟,每根篮(桨)轴的摆动不得超过1.0mm。
(六)篮的摆动
在篮下缘处测量。篮轴以每分钟50转旋转时,连续测量15秒钟,每个篮的摆动不得超过1.0mm。
通过了摆动验证的篮应编号,在进行溶出度试验时,应将各篮放在原已通过验证的位置上,保持与固定装置的相对位置不变。
(七)篮(桨)的深度
测量每个溶出杯内篮(桨)下缘与溶出杯底部的距离,均应为25mm±2mm。
(八)篮(桨)轴的转速
将篮(桨)轴的转速设定在每分钟50(100)转。连续记录60秒,各篮(桨)轴的转速均应在50(100)±4%转范围内。
(九)溶出杯中的温度
设定好溶出仪的水浴温度,取水900ml注入各溶出杯中,待温度恒定后,测量各溶出杯内溶出介质的温度,均应为37℃±0.5℃。
(十)振动
溶出仪运转时,整套装置应保持平稳,溶出仪任一部分(包括所处的环境)不应产生明显的移动或振动(≤0.1mil)。
六、溶出仪机械验证参数列表
验证参数 | 测量点 | 技术规格 |
溶出仪水平度 | 溶出仪水平面板,在两个垂直方向分别测量 | 倾斜度≤0.5° |
篮(桨)轴垂直度 | 沿轴向,在夹角为90°的两个方向分别测量 | 偏离垂直方向≤0.5° |
溶出杯垂直度 | 紧贴杯壁,在夹角为90°的两个方向分别测量 | 偏离垂直方向≤1.0° |
溶出杯与篮(桨)轴的同轴度 |
测量上方点:篮(桨叶)上方距篮(桨叶)上缘2mm 测量下方点:篮(桨叶)上方距篮上缘60mm(距桨叶上缘80mm) |
偏离轴心≤1.0mm |
篮(桨)轴摆度 | 篮(桨叶)上缘20mm | 摆度≤1.0mm |
篮摆度 | 篮底部边缘 | 摆度≤1.0mm |
篮(桨)的深度 | 篮(桨)下缘距杯底部 | 25±2mm |
篮(桨)轴转速 | 篮(桨)轴 | ±4% |
溶出杯中的温度 | 溶出杯内 | 37℃±0.5℃ |
振动 | 溶出仪任一部分(包括所处的环境)无明显移动或振动 | ≤0.1mil |
七、附件(机械性能校验报告模板)
附1
溶出仪机械性能校验报告单——**法(篮法)
日期 分析员
溶出仪器:生产商 型号 序列号
校验参数 | 测量点 | 所用工具 | 结果与批注 | 技术要求 |
水平度 | 将倾角仪放在溶出仪的水平面板上,在两个垂直方向上测量 | 1. 2. | 倾斜度≤0.5° | |
轴垂直度 | 延轴向在夹角为90°的两个方向分别测量 |
轴是否垂直:(Y/N) 轴1位置1:位置2: 轴2位置1:位置2: 轴3位置1:位置2: 轴4位置1:位置2: 轴5位置1:位置2: 轴6位置1:位置2: |
偏离垂直方向≤0.5° | |
溶出杯垂直度 | 在夹角为90°的两个方向分别测量 | 1. 2. | 偏离垂直方向≤1.0° | |
溶出杯同轴度 |
测量上方点与 下方点 |
上方点: 1. 2. 3. 4. 5. 6. 下方点: 1. 2. 3. 4. 5. 6. |
偏离中心线≤1.0mm | |
轴摆度 | 转篮上缘20mm |
1. 2. 3. 4. 5. 6. |
摆度≤1.0mm | |
转篮摆度 | 转篮底部边缘 |
1. 2. 3. 4. 5. 6. |
摆度≤1.0mm | |
转篮下缘距杯底部的距离 | 转篮下缘 |
1. 2. 3. 4. 5. 6. |
25±2mm | |
篮(桨)轴转速 |
50rpm 100rpm |
±4% | ||
溶出介质温度 | 溶出杯内 |
1. 2. 3. 4. 5. 6. |
37℃±0.5℃ | |
振动 | 溶出仪 | ≤0.1mil |
附2
溶出仪机械性能校验报告单——第二法(桨法)
日期 分析员
溶出仪器:生产商 型号 序列号
校验参数 | 测量点 | 所用工具 | 结果与批注 | 技术规格 |
水平度 | 将倾角仪放在溶出仪的水平面板上,在两个垂直方向上测量 | 1. 2. | 倾斜度≤0.5° | |
轴垂直度 | 延轴向在夹角为90°的两个方向分别测量 |
轴是否垂直:(Y/N) 轴1位置1:位置2: 轴2位置1:位置2: 轴3位置1:位置2: 轴4位置1:位置2: 轴5位置1:位置2: 轴6位置1:位置2: |
偏离垂直方向≤0.5° | |
溶出杯垂直度 | 在夹角为90°的两个方向分别测量 | 1. 2. | 偏离垂直方向≤1.0° | |
溶出杯同轴度 |
测量上方点与 下方点 |
上方点: 1. 2. 3. 4. 5. 6. 下方点: 1. 2. 3. 4. 5. 6. |
偏离中心线≤1.0mm | |
轴摆度 | 转篮上方20mm |
1. 2. 3. 4. 5. 6. |
摆度≤1.0mm | |
搅拌桨下缘距杯底部的距离 | 搅拌桨下缘 |
1. 2. 3. 4. 5. 6. |
25±2mm | |
篮(桨)轴转速 |
50rpm 100rpm |
±4% | ||
溶出介质温度 | 溶出杯中 |
1. 2. 3. 4. 5. 6. |
37℃±0.5℃ | |
振动 | 溶出仪 | ≤0.1mil |